废纸打包机设备事故分为四类
废纸打包机设备事故分为四类:特别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、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:
1、废纸打包机设备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,或100人以上重伤,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;
2、600MW以上锅炉爆炸;
3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有毒介质泄漏,造成15万人以上转移;
4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在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且持续48小时以上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:
1、废纸打包机设备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,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,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;
2、600MW以上锅炉运行因anquan故障中断240小时以上;
3.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有毒介质泄漏,造成5万人以上15万人以下转移的;
4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在高空滞留100人以上且时间在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下的。
废纸打包机设备是指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、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和野外专用机动车辆,涉及生命anquan,危险性较大。其中,锅炉、压力容器、压力管道为承压废纸打包机设备,电梯、起重机械、客运索道、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废纸打包机设备。
法律依据
废纸打包机设备事故报告、调查和处理规定
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废纸打包机设备事故,是指废纸打包机设备发生人员伤亡、财产损失、严重损坏或中断运行、人员滞留、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。由废纸打包机设备的不anquan状态或相关人员在废纸打包机设备的制造、安装、改造、维修、使用(包括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)和检验检测活动中的不anquan行为造成的。